權益的可調動性 · 成員選擇轉移權益須知
简体:权益的可调动性 · 成员选择转移权益须知Portability · Notes to Member to Make an Election to Transfer
定義
成員有權選擇不轉移累算權益;若決定轉移,須先衡量受託人/計劃因素、個人因素,以及轉移途中因市場波動而承受的投資風險。
詳解
手冊先講清一個前提:轉不轉由成員自己決定,不轉也完全可以。若打算行使這項權利,則要從三方面衡量。
一是受託人/計劃本身:服務涵蓋的範疇與水準如何、收費高低,以及基金的數目夠不夠多、是否配合自己所需。換一家受託人未必就更划算,要逐項比較。
二是自身情況:投資目標為何、現時身處哪個人生階段、能承受多大風險。這裡有一項特別提示——若成員目前持有保證基金,一旦轉換基金,可能因此踏不到若干附帶條件,結果享受不到保證回報,這是實務上最常被忽略的代價。
三是轉移期間的市場風險。整個過程是:原計劃先把基金單位贖回、換成現金,款項到了新計劃才重新買入單位;一來一回之間,這筆錢有一小段時間並未投入任何基金。這段空窗期內價格可能因市場起伏而改變,便有機會出現「低賣高買」。再加上強積金基金以「未知價」成交,單位價格要等相關投資市場收市後,按基金的資產值計算才釐定,所以成員無法指定自己的買入價或沽出價。
手冊另建議成員參閱積金局網站的《「僱員自選安排」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指南》及投資教育刊物,細閱受託人提供的要約文件、收費表、基金便覽、主要計劃資料文件,並善用基金便覽與「強積金基金平台」上的基金開支比率、基金風險標記、持續成本列表及表現資料。
概念邊界
這一條屬於知情決策與投資者教育的內容,講的是成員作決定前應想清楚什麼,並非轉移的法定前提;沒有考慮過這些因素,轉移一樣有效。它也有別於受託人須在指定日數內完成轉移的法定時限,後者是受託人的責任,不是成員的考慮事項。
案例
假設一位成員打算行使僱員自選安排,把現職供款帳戶內由本人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權益轉往另一計劃。中介人提醒他三件事:先比較兩個計劃的收費、服務水準與基金選擇;其次他手上持有保證基金,一轉換可能不再符合若干附帶條件,保證回報便落空;最後,權益要先贖回變現再於新計劃買入,中間有一段沒有投資的空窗,而強積金基金以未知價成交,他無法指定成交價格,若期間市場急升便會低賣高買。成員權衡過後才落實決定。
常見考法
①列出四項考慮因素,問哪一項並非手冊所述;②圍繞保證基金附帶條件的情境判斷題;③「未知價」的定義辨析——價格何時釐定、成員能否指定價格;④投資空窗與「低賣高買」的成因;⑤問成員是否必須轉移,答案是有權選擇不轉。
易錯
以為符合條件就必須轉移;忽略保證基金的附帶條件,誤以為保證回報會跟著權益一併搬走;把「未知價」理解成可以掛單指定價格;以為轉移途中權益仍留在市場上,漏掉贖回與再買入之間的空窗;只記得比較收費,忘了服務質素、基金選擇和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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