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III — 有關入息
简体:附录 III — 有关入息Appendix III — Relevant Income
定義
附錄 III 是一張逐項對照表,以「入息項目—是否屬有關入息—理由」三欄,示範僱員收取的各類款項中哪些須計入強積金的有關入息、哪些不須計入。
詳解
第一條判斷線索是名目歸屬。條例把有關入息框定在九個名目內,包括工資和薪金、費用、佣金、假期津貼、賞錢、合約酬金、花紅、獎金以及津貼。法院或審裁處判給的款項,只要能對上這組名目就計入;代通知金因為九個名目都套不上而排除;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則是定義條文本身已明言剔走,排除的理由與代通知金不同,這組對比是常設陷阱。
第二條線索是金錢與非金錢之別。凡屬非金錢形式的好處一律不計入,手冊舉出的有公共交通免費車票或乘車證、泊車券、免費使用汽車、假日旅遊套餐、當場吃掉的膳食、以代用券派發的膳食,以及認股權(連行使認股權所實現的收益也不計入)。不過同屬用車範疇,只要僱主是掏現金令僱員得益,就要計入,包括油費、維修支出,以及替僱員繳付其自有車輛的登記與牌照費用。
第三條線索是發還性質與現金津貼之別。發還性質的款項不計入,因為這類錢的作用只是替僱員填補其執行職務時不得不花的僱傭相關開支,例子有進修費、制服洗熨費、辦公時間內提供或取得的膳食、流動電話服務費、專業團體會費、酬酢開支、出差交通費。現金津貼則因僱主不管僱員怎樣花而計入;與職業訓練計劃掛鈎的實習津貼同理;年假、恩恤假、考試假、婚假、病假的假期津貼亦計入。
零散項目須記牢:第 13 個月薪金、僱主酌情發放或與表現掛鈎的花紅獎金、約滿酬金,以及按交易額、按交易宗數或按工作項目計算的佣金,全部計入。小費要分流:經僱主手收取的小費連同帳單內的服務費(含客人在信用卡單上另加的數額)計入;客人直接給僱員、投進錢箱或留在桌上而僱主完全不插手的不計入;僱員分得的「酸薑錢」因屬僱傭合約隱含條款而計入。股息、結婚饋贈、按僱主投保的保單由第三者賠給僱員的醫療款項,以及僱員招致但由僱主直接代付的僱傭相關醫療開支,均不計入。
概念邊界
附錄 III 只解決「哪一筆錢進入計算基礎」,不處理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供款比率與繳款期限,那些屬供款章節的內容;也不判斷某人是否受制度涵蓋,那是附錄 II 的題目。須分清「該筆款項不算有關入息」與「該名人士無須供款」:前者剔走的是金額,後者剔走的是人。醫療類同理,只要不是僱主以現金交到僱員手上任其自由動用,就不計入。
案例
某酒樓僱員當月收到:底薪、婚假的假期津貼、僱主每月發放且不限用途的現金交通津貼、僱主發還的制服洗熨費、經僱主收取後再分發的帳單服務費、顧客留在桌面由同事自行攤分的零錢、分得的「酸薑錢」;另外僱主因他結婚送上饋贈,並安排全體員工在店內即場用膳。按附錄 III,底薪、假期津貼、現金津貼、經僱主收取的服務費與「酸薑錢」要計入;制服洗熨費屬發還性質、顧客直接給予而僱主不干預的小費、結婚饋贈、即場享用的膳食都不計入。把計入的那一組款項相加,才是當月計算供款的基礎。
常見考法
①列出四五項收入,問哪些屬或不屬有關入息;②發還款項與現金津貼的辨析;③小費按是否經僱主收取分流;④代通知金、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三者不計入的理由區分;⑤交通及車輛資助中非金錢利益與僱主付現金兩類的對比;⑥要求辨認定義名目的多陳述組合題;⑦給一張薪酬清單要求判斷計算基礎。
易錯
①把代通知金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排除理由混為一談,前者是對不上定義列出的名目,後兩者是定義已明文剔除;②見「車輛」就一概判不計入,忘了燃油、維修、登記及牌照費由僱主付現金要計入;③把辦公時間內提供的膳食當成現金膳食津貼;④以為所有小費都計入;⑤漏記認股權及其利益兌現同樣不計入;⑥忘了「酸薑錢」要計入;⑦把假日旅遊套餐誤當現金津貼。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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