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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 › 第 3 章 › 3.7 供款目录
3.7.4

供款 · 税项宽减

繁體:供款 · 稅項寬減Contributions · Tax Allowances

定义

税项宽减指政府依《税务条例》(第 112 章)就强积金供款及所产生权益给予的扣税与免税安排,涵盖三类供款各自的扣除限额,以及权益是否须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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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

扣除限额共三条,要按「谁供款」分开记。①雇员或自雇人士所作的强制性供款可以扣税,但设年度上限:由 2015/16 课税年度起及其后各个课税年度,每年最高可扣除款额为 $18,000。②雇主所作的强制性供款同样可扣税并设年度上限:雇主付进强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总额,连同其付进强积金计划的自愿性供款、或付进其他注册退休计划(例如第 6 章所讲的职业退休计划)的供款,合计可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有关雇员全年总薪酬的 15%。③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可在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下扣减,由 2019/20 课税年度起每年扣税上限为 $60,000,超出上限的部分不获扣减;这个上限并非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独享,而是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合计共用的一个上限。

所谓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指就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缴付的保费;这类保单须符合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在《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指引》订明的一系列条件,并已取得保监局认证,合资格保单名单可在保监局网站查阅。

权益一方的税务待遇分两类:由强制性供款、雇员所作的自愿性供款以及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产生的权益,均属免税;而由雇主所作的自愿性供款产生的权益,则须视乎权益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而定,有可能要课税。所有税项宽减均受《税务条例》条文规管,细节以税务局公布为准。

概念边界

本节答的是「税务上能扣多少、权益要不要课税」,与供款规则(最低/最高有关入息水平、5%)是两套概念:$18,000 是扣税上限,不是供款上限。雇主那条 15% 的基数是雇员全年总薪酬,且须把雇主自愿性供款及其他注册退休计划供款一并计入,不是只看强制性供款。$60,000 只属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一类,且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共用,不是两项各有一份额度。

案例

假设某雇员每月有关入息为 $40,000。按供款规则,他的强制性供款以供款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 5% 计,每月为 $1,500,全年合计恰为 $18,000,刚好用满该课税年度的扣除上限;即使雇主另为他作出自愿性供款,也不会令他这一项的扣除额增加。他另外在自选计划开立了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同时持有一份经保监局认证的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本以为两边各可扣 $60,000,实情是两者合计才是 $60,000,超额部分不获扣减。雇主一方,则把强制性供款连同自愿性供款按不超过其全年总薪酬 15% 的限额申请扣除;而他日后从雇主自愿性供款所得的权益,能否免税要看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常见考法

数字配对题最常见:$18,000/2015/16、15%、$60,000/2019/20 分别对应谁,常被互换选项打乱。其次考共用上限(可扣税自愿性供款与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合计);考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条件由哪个机构订立并认证(保监局);考「下列哪项权益并非免税」这类例外题;也常以多陈述组合判断题出现,要求逐句核对限额的基数与对象。

易错

一是把 $18,000 当成雇员的供款上限,或误套到雇主身上。二是算雇主 15% 时只数强制性供款,漏掉自愿性供款及其他注册退休计划供款,或把基数记成强制性供款总额而非全年总薪酬。三是把 $60,000 当成两项各自享有。四是以为所有权益一律免税,忘记雇主自愿性供款所生权益要看支付时间与方式。五是把认证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的机构错记成积金局。

容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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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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