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服务金/遣散费的抵销安排
繁體: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抵銷安排Offsetting of Long Service Payments / Severance Payments
定义
指雇主按《雇佣条例》(第57章)向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后,可动用强积金账户内由雇主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作抵销的安排;该安排自2025年5月1日起就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已被取消。
详解
要看懂这一节,先分清两条时间线。2025年5月1日称为转制日。转制日之后的服务年资所对应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属于转制后部分,雇主不得再动用其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去抵销。至于转制日之前受雇期所对应的部分,即转制前部分,雇主仍可用其强制性供款或自愿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而且不论那些供款是在转制日之前、当日或之后作出。
自愿性供款是另一条线:由雇主自愿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仍可用来抵销长期服务金/遣散费,无论所涉年资落在转制日之前还是之后。
抵销的操作次序是先付后偿:雇主先按《雇佣条例》向雇员付款,再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偿付申请,且应尽快提交。手册的示例是:转制前长期服务金为$40,000,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为$55,000,雇主只能就已支付的$40,000要求受托人偿付;余下的$15,000须连同雇员供款所产生的权益,一并转往新雇主的供款账户或该雇员指定计划下的个人账户,并保存至退休方可提取。这些保存规定针对雇主与雇员的强制性供款;自愿性供款部分,雇员可按计划的管限规则选择提取。
此外,抵销时仍须遵守《雇佣条例》就支付这类款项订立的其他规定;详情可参阅劳工处有关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的专题网站。
概念边界
抵销处理的是雇主已付出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与雇主供款权益之间的冲销,不改变雇员自身供款权益的归属与保存;雇员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权益从来不可被抵销。它也不等于提早提取权益:抵销是受托人向雇主偿付,余额仍须转移并保存至退休。取消抵销只针对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权益,雇主自愿性供款不在取消之列。
案例
某雇员于转制日后离职,雇主按《雇佣条例》须付长期服务金,其中转制前部分为$40,000。雇主账户内由其强制性供款产生的累算权益为$55,000。雇主先向雇员付清款项,再向「积金易」平台提交偿付申请,受托人只可偿付$40,000。剩余$15,000不会退回雇主,须与雇员供款所产生的权益一并转入新雇主的供款账户,或该雇员指定强积金计划下的个人账户,保存到退休才可提取。若该雇员另有由自愿性供款产生的权益,则可依计划管限规则选择提取。
常见考法
①直接考转制日日期2025年5月1日;②辨析「转制前/转制后部分」各自可用哪类供款抵销;③以数字情境计算雇主可获偿付多少、余额如何处理;④问余额的去向与是否须保存至退休;⑤问抵销的先后次序(先付款后申请偿付,向「积金易」平台提交);⑥多陈述组合,混入「雇员供款可被抵销」等错误项。
易错
最常错的是把取消抵销理解成「雇主所有供款都不能再抵销」,忽略了雇主自愿性供款仍可抵销且不分年资。其次是把转制前部分的判断依据误认为供款作出的时间,实际上判断的是受雇期/服务年资,供款何时作出并不影响。还有人以为余额可退还雇主,或以为余额可即时提取;正确是转入新的供款账户或个人账户并保存至退休。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