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考派HK WisePrep
强积金 › 第 7 章 › 7.2 规管架构目录
7.2.5e

规管架构 · 注册中介人的其他要求 — 持续训练规定

繁體:規管架構 · 註冊中介人的其他要求 — 持續訓練規定Regulatory Framework · Other Requirements — Continuing Training Requirements

定义

积金局可指明身为附属中介人的个人须接受的训练及完成限期,未依时完成者其注册可被暂时撤销以至撤销。

看动画讲解两分钟内 · 在微信中打开

详解

这项规定的对象,是身为附属中介人的个人。积金局有权订明他们须修读什么训练、须在什么时间之前完成;订明的依据,是积金局认为有关训练对确保这些人守得住作业要求而言属有需要。至于何谓作业要求,手册的注脚分两边说明:对注册中介人来说,指《强积金条例》第 34ZL 条下的要求(即注册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或凭第 34X 条在注册为主事/附属中介人、核准隶属某主事中介人时所附加的条件;对负责人员来说,则指第 34ZM 条下的要求(即负责人员的操守要求),或凭第 34X 条在核准时附加的条件。

执行上分三步走。第一步:积金局若信纳某名个人附属中介人未能在所订限期前修毕指定训练,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在 30 日内、或通知所写明的更长期间内补做完成。第二步:积金局若信纳对方没有照通知办理,可暂时撤销其附属中介人的注册。第三步:暂时撤销生效之后的 30 日内仍未按通知要求办妥的,积金局可撤销其附属中介人注册。

两个 30 日分处不同环节——前一个是书面通知给的补做期,后一个是被暂时撤销后的最后机会;两处都用「可」字,代表积金局保有酌情空间。

概念边界

此项只针对身为附属中介人的个人,手册并未把同样的训练规定施加于主事中介人。它属持续要求,与注册时须符合的资格条件不同;其后果限于注册被暂时撤销以至撤销,不涉及 50,000 元罚款。训练与操守要求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训练旨在保障日后能遵从作业要求,至于违反操守要求本身,另循纪律制裁途径处理。

案例

某银行一名个人附属中介人被积金局指明须在指定期限前完成某项强积金训练,他因业务繁忙未能修毕。积金局信纳其逾期后,向他发出书面通知,要求 30 日内完成。他仍未处理,积金局遂暂时撤销其附属中介人注册,期间他不得为所属主事中介人进行受规管活动。暂时撤销生效后的 30 日内,他依旧没有按通知要求完成训练,积金局便可撤销其作为附属中介人的注册。

常见考法

①问持续训练规定适用于谁(身为附属中介人的个人);②两个 30 日分别出现在哪一步、由何时起算;③后果排序:书面通知—暂时撤销—撤销;④「作业要求」定义题,考 34ZL、34ZM、34X 三条的对应;⑤情境判断,问积金局在某一步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易错

①误以为主事中介人也受这项训练规定约束;②把两个 30 日混为一谈,或跳过书面通知这一步直接说会被撤销注册;③忘记积金局可在通知中另订更长期间;④把作业要求与操守要求完全等同,忽略作业要求还包括积金局施加的条件;⑤误以为未完成训练会被罚款。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港考派微信小程序码,微信扫码即可打开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
读完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在微信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