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标准及限制 · 港元货币风险
繁體:投資標準及限制 · 港元貨幣風險Investment Standards and Restrictions · Hong Kong Dollar Currency Exposure
定义
港元货币风险规定,指强积金计划下每一只成分基金的资产,必须有最少30%以港元货币投资项目持有,以控制成员承受的汇率风险。
详解
所谓港元货币投资项目,指面额为港元,而其价值并非与外地货币挂钩的投资项目。两个条件要同时成立:既要以港元计值,也不能因为挂钩外币而实质上承受外币波动。
这项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强积金计划下的每一只成分基金,是逐只基金计算的最低门槛,而非以整个计划或成员整体组合为单位。由于强积金的目的是为在香港退休的成员积累权益,成员日后提取权益后主要在本港以港元消费,因此法例要求组合保留一定比例的港元货币投资项目,减低汇率变动侵蚀退休储蓄的风险。
在做法上,成分基金并非只能直接持有港元资产。若基金投资于海外市场,可运用货币远期合约作对冲,藉以符合这项最低30%的要求。换言之,判断是否达标看的是经对冲后的港元货币风险,而货币远期合约本身亦属准许投资项目之一,但运用时须遵守《一般规例》的限制。
考试上要牢记的是「每一只成分基金」「最少30%」「港元计值且价值不与外币挂钩」「可用货币远期合约对冲」四个要素。
概念边界
它是最低持有比例,不是上限,因此成分基金持有远高于30%的港元投资项目并不违规。它以单一成分基金为计算单位,与分散投资的单一发行人10%上限、雇主营办计划10%自我投资上限分属不同规定。另外,以港元计值但价值与外币挂钩的投资项目,不计入这30%之内。
案例
某成分基金以环球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直接持有的港元资产仅约两成,未达法定要求。投资经理遂运用货币远期合约,就部分海外持仓的货币风险作对冲,令该基金经对冲后的港元货币投资项目比例达到不少于30%,从而符合规定。相反,另一只基金持有一批以港元计值但回报与某外币挂钩的产品,虽然票面是港元,却因价值与外地货币挂钩而不能计入30%的部分,受托人须要求投资经理另作安排。
常见考法
①直接考百分比数字30%及其为最低要求;②考计算单位是「每一只成分基金」而非整个计划;③考港元货币投资项目的定义,特别是「价值不与外地货币挂钩」这一要件;④考可用什么工具达标(货币远期合约对冲);⑤陈述组合题混入「上限30%」「以计划整体计算」等错误说法。
易错
最常见是把最低要求误读成上限,答成「不得超过30%」。其次是忽略定义中的第二个条件,把以港元计值但挂钩外币的投资也算进去。还有考生以为只能靠直接买入港元资产达标,忘记可用货币远期合约对冲;或把适用单位说成整个强积金计划或成员个人组合。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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