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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 第 3 章 › 3.8 寿险及年金目录
3.8

寿险及年金

繁體:壽險及年金Life Insurance and Annuity

定义

本节把寿险与年金当作投资工具来看:寿险处理早逝造成的收入损失,年金处理过份长寿造成的收入不足,各自有类别划分与好处弊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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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

本节只有两个子知识点,主线是一对方向相反的保障:一个防走得太早,一个防活得太久。

3.8.1 寿险采用美国寿险管理学会(LOMA)的定义——保险人承诺在受保人身故时给付保险金,这个出处本身是考点。四个类别按给付触发点区分:定期寿险须在指定年期内身故且保单有效;储蓄寿险在年期届满时给付,提早身故亦即时给付;终身寿险保障至身故,身故之前一律不付;万用寿险则以保费灵活、利益可调整、披露开支与费用、累积现金价值,并把保障成本、投资得益与公司开支分项列示为特色。

3.8.2 年金的对价可以整付或一连串保费,给付期间是领取人的有生之年或其他议定条款条件。按给付何时开始分即期(紧接第一个年金期后开始,年金期可为一个月或六个月)与延付;按给付年期分确定年金(只派指定年期,与生死无关)与保证年金(最少派足指定年期,其后仍在生则派至身故)。

两者的好处弊处清单高度重叠,宜横向对读:都属低风险、适合长线投资、可为将来特定用途积存资金(惟寿险两项明确注明定期寿险除外),也都有回报/收益率偏低、短期内没有变现能力、不持有任何相关资产、欠缺灵活性这几项弊处。分别之处在于:寿险另有「填补因早逝而失去的收入」与投保须具可保利益、须经核保;年金另有「避免因过份长寿而失去收入」与通胀削弱定额给付购买力、有机会比给付期活得更久。

概念边界

本节把寿险与年金当一般投资工具看待,不涉及单位、基金选择,也不涉及由保单持有人承担投资风险的安排,因此结论不能直接搬去第四章的投资相连保单。与 3.2、3.3 的分界在于:保单持有人并不持有任何相关资产。节内两组界线也要分清:即期与延付只看给付何时开始,不看保费如何缴;确定年金与保证年金的分别在保证年期届满后仍在生是否续派。

案例

陈先生现年在职,既担心家庭因自己早逝失去收入,又怕退休后活得比积蓄久。中介人说明:前一个顾虑靠寿险解决——若选定期寿险,只有在指定年期内身故且保单有效才获给付,年期一过并无给付,故这一类不属长线投资或储蓄工具;若想兼顾储蓄,可考虑储蓄寿险;若想看清保障成本、投资得益与公司开支各占多少,则万用寿险有分项列示。后一个顾虑靠年金解决——若他退休时一次过付出港币一百五十万元换取每月港币一万元、为期二十年的给付,属即期年金兼确定年金;但若担心活过二十年即断粮,应改选保证年金,保证年期后仍在生便派至身故。中介人同时提醒,两者回报都偏低,短期内亦没有变现能力。

常见考法

本节考法偏事实与归类。常见有:问寿险定义出自哪个机构(LOMA);给一句给付描述要求归类,如「保额只在身故时给付、之前绝不给付」指向终身寿险、「年期届满或提早身故均给付」指向储蓄寿险;万用寿险各项特色的组合选择;年金即期/延付与确定/保证的判断,并考年金期可为一个月或六个月;引用手册例子的金额与年期(一百五十万元、每月一万元、二十年);以及好处与弊处的归属题,常把「定期寿险除外」的注明移到错的项目上,或把弊处伪装成好处。

易错

跨子知识点最易混的有四处:一是两张好处弊处清单高度重叠,答题时容易张冠李戴,尤其「不持有任何相关资产」「短期内没有变现能力」两者皆有;二是见到「低风险」「收益定期而有保证」便推论回报高,其实两边都把回报/收益率偏低列在弊处;三是年金的「避免因过份长寿而失去收入」是好处,「有机会比给付期活得更久」是弊处,两句并不矛盾,后者说的是非终身派付的类型;四是寿险的「适合长线投资」与「为指定用途积存资金」明确不包括定期寿险,而可保利益只须在保单开始时具备。

容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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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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