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偿 · 委付
繁體:彌償 · 委付Indemnity · Abandonment
定义
委付指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交出给保险人,作为取得全损赔偿金额的条件,主要见于水险。
详解
委付是水险中一项十分标准的做法: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把受保标的(或其残余部分)整体交给保险人,换取按全损计算的赔款。相对地,在其他类别的财产保单中,通常明确列明不容许委付,即被保险人不能把残余物一丢就要求按全损索赔。
委付最关键的特点是「完全移交」:保险标的或它剩下的部分必须完整地转移给保险人,令保险人可以从中获取利益。这一点直接连到代位——保险人既已作出全损赔付,就应取得该标的的残余价值及相关利益,否则赔付就超出了弥偿。
应试时要抓住三个记忆点:①委付主要出现在水险;②非水险的财产保单通常明文排除委付;③移交必须彻底,保险人得以享有残余利益。
概念边界
委付针对的是「按全损赔付并把标的整体交出」,与损余处理(在赔款中扣减残值或由保险人收回处置,通常不以全损为前提)不同;也与代位不同——代位取得的是对第三者的追偿权利,委付移交的是标的物本身。委付并非被保险人可随意行使的权利,须在保单容许的情况下才适用,多数非水险保单明文排除。
案例
一艘投了水险的船舶在航程中严重受损,按保单适用的情况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将船舶及其残骸的所有权完全交给保险人,以换取按全损计算的赔款。保险人赔付后取得该船残余部分,可自行处置以收回部分金额。反之,若一名商户的厂房设备在火灾中严重受损而投保的是一般财产保单,他不能援引委付把烧毁的设备丢给保险人再要求按全损赔付,因为这类保单通常明文不容许委付。
常见考法
①问委付主要出现于哪一类保险(水险);②问委付的关键特点(标的须完全移交,保险人可取其利益);③问其他财产保单对委付的处理(通常明文不容许);④与损余、代位并列的辨析题;⑤情境题判断被保险人能否委付。
易错
以为任何险种的被保险人都可以「弃物索全损」;把委付与损余混为一谈;忘记「完全移交」这一要件而误选「部分交出亦可」;忽略委付与代位的连接,答不出保险人为何有权享有残余价值。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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