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例、守則及指引
简体:保险法例、守则及指引Insurance Legislation, Codes and Guidelines
定義
本節講保監局這一側的規管框架:由《保險業條例》這部主體法例出發,向下延伸到兩套持牌中介人操守守則、指引23、指引8、指引15,並交代2019年9月23日前三間自律規管機構的歷史角色。
詳解
一條主線貫穿全節:法例定門檻,指引與守則落細節,歷史交代由誰接手。
起點是5.2.1《保險業條例》(第41章)。它設立保監局、保障現有及潛在保單持有人、推動業界穩定發展,並對獲授權保險人訂出授權、資本、償付準備金、適當人選、足夠再保險五方面門檻,第8及第8(2)條是保險公司的准入關。由此分出兩條支線。
第一條是「人」的規管。5.2.3指引23處理持牌中介人及其負責人、控權人、合夥人、董事「有沒有資格拿牌、續牌」;5.2.2兩套操守守則則處理「拿牌之後怎樣做事」,各列八項一般原則,代理人對應條例第90、91條,經紀對應第90、92條。資格在前、操守在後,兩者串成中介人的完整生命週期。5.2.4再補上時間軸:2019年9月23日之前,這些職能分散在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三方,此後全歸保監局,三者只剩業界支援角色。
第二條是「事」的規管。5.2.5指引8管渠道——網上經營與傳統方式同受條例及其他指引約束;5.2.6指引15管產品與營商手法——針對承做類別C(投連壽險)的獲授權保險人,涵蓋產品設計、披露、合適性、酬勞結構、售後監控。
答題時先判主體(保險人還是中介人)、再判層面(資格、操守還是營商手法),大部分陷阱題即可拆解。
概念邊界
本節全部出自保監局體系,規管保險人、保險中介人與保險業務本身;5.3節的《證券及期貨條例》與證監會守則則從金融產品、集體投資計劃及證券市場角度規管,兩套制度並行而不互相取代。5.4節的打擊洗錢條例與私隱條例屬其他相關法例,目的分別是防範不法資金與保護個人資料私隱,不是保險業的授權與操守規範。
案例
某公司按《保險業條例》第8條申請授權承做長期業務,保監局按第8(2)條審視其董事與控權人是否適合。獲授權後開辦投連壽險,須按指引15以《財務需要分析表格》確認客戶兼有保險與投資需要,交付產品小冊子、產品資料概要及《重要資料聲明書》,告知21天冷靜期,並在保單發出後五個工作天內致電錄音作售後確認。銷售這份保單的經紀,先要按指引23過「稱職、可靠、財政穩健、具誠信」一關,執業時受經紀守則八項一般原則約束;若整套流程搬上網站推廣,還要按指引8處理身分、授權、保安、私隱等八項範疇。
常見考法
本節屬卷五第五章的重鎮,題量最多,幾乎全為細節辨識題:條文編號(第8、8(2)、90、91、92、94、133條)、指引編號(8、15、23)、日期(2019年9月,2019年9月23日,1988年1月29日、1993年1月、1993年2月)、清單項數(八項一般原則、指引8八項範疇、指引15九大範疇、適當人選四個維度)。情境題多要求判斷「由誰管、按哪一份文件」。
易錯
最易混的是三組「適當人選」「八項」「編號」。第8(2)條查保險公司董事控權人,指引23查中介人及其負責人、控權人、合夥人、董事,兩者層面不同。守則八項原則與指引8八項範疇、指引15主要範疇互串。指引8、15、23的編號常被對調。另常把香港保險業聯會本身當成三間自律規管機構之一,正確答案是其設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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