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構 ·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
简体:监管机构 ·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Regulatory Authorities · Insurance Authority (“IA”)
定義
保監局是隨《2015年保險公司(修訂)條例》於2015年12月7日生效而設立、獨立於政府的保險業監管機構,負責規管獲授權保險人與持牌保險中介人,保障保單持有人並促進業界穩定發展。
詳解
本節的骨幹是三個日期。①2015年12月7日,《修訂條例》生效,保監局據此設立;②2017年6月26日,它從原屬政府部門的保險業監理處手上接過對獲授權保險人的規管;③2019年9月23日,中介人的規管權由三個自律規管機構移交給它。這三者分別是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以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與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設立它有三層用意:讓規管制度追上時代、助本港保險業穩健地發展;令保單持有人得到更好的保障;並符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的要求——監管機構在財政上與運作上都要脫離政府和業界。改制並沒有改動它的核心任務:規管與監督這個行業,使之在整體上保持穩定,同時保護已投保的人和日後可能投保的人。
《保險業條例》以(a)至(n)逐項寫出其職能,常入題的有:監察保險人與中介人是否遵守條例;檢視保險法律並建議改革;鼓勵保險人採用恰當的操守標準及穩妥經營手法;鼓勵中介人採用恰當操守;檢討兩類對象的規管制度並提出改革;以發牌方式管住中介人操守;提升保單持有人及潛在保單持有人對產品與行業的認識;訂立規管策略、推動市場可持續發展並提升業界在環球市場的競爭力;研究影響業界的課題;協助財政司司長維持本港金融穩定;在條例許可範圍內與本地或境外金融服務監管機構合作及給予協助;就保險集團的集團監管者與境外法定監管者聯絡合作,並在自己獲委任為集團監管者時規管該集團;以及執行條例賦予的其他職能。
與卷五直接掛鈎的兩點:保險公司要承保投連長期保單,先要取得保監局授權經營C類長期業務;中介人要銷售投連保單,須向保監局登記適當的牌照。
概念邊界
保監局的範圍是保險端——保險人的授權與中介人的發牌、操守;證監會的範圍是證券期貨市場的參與者,以及投資產品向公眾要約前的認可。保監局本身不是政府部門,它接替的保險業監理處才是。2019年9月23日之後,三個自律規管機構不再規管中介人。屬集體投資計劃的投連保單須取得證監會認可,這一步不在保監局職權之內。
案例
某獲授權保險人擬在港推出一款新的投連長期保單。第一關是確認自己已獲保監局授權經營C類長期業務;第二關是產品關——該保單屬集體投資計劃,除獲豁免外,向公眾要約前須取得證監會認可。銷售端則要求每位推銷的中介人都持有保監局發出的適當牌照。培訓時有代理人問:可否對客戶說「這產品已獲證監會認可,等於官方推薦」?答案是不可以——認可不代表證監會推介該產品。若代理人因此作出誤導陳述,保監局可循操守標準及發牌制度處理。
常見考法
①三個日期與事件配對(成立、接替保險業監理處、接管中介人規管);②三個前自律規管機構的名稱辨識;③給出多項陳述,問哪些屬保監局的法定職能;④設立目標中「財政及運作上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符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要求」一句常被改寫作陷阱;⑤保監局與證監會分工的情境判斷;⑥C類長期業務授權與中介人牌照要求。
易錯
最常見的失分:把保監局當成政府部門;把2017年與2019年兩次接替的對象調轉,誤以為先接管中介人;漏掉被取代的自律規管機構是三個,或誤把香港保險業聯會本身當作被取代者(實為其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把投連保單的產品認可算進保監局職權;忽略保監局也負責就保險集團作集團監管。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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