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例、守則及指引 · 三間前自律規管機構
简体:保险法例、守则及指引 · 三间前自律规管机构Insurance Legislation, Codes and Guidelines · Three Former Self-Regulatory Bodies
定義
指2019年9月23日保險業監管局接手中介人監管之前,曾行使自律規管職能的三方:香港保險業聯會設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與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
詳解
關鍵日期是2019年9月23日:由這天起,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工作由保監局承接。被接管的三方是香港保險業聯會(HKFI)設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IARB)、香港保險顧問聯會(CIB)、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PIBA)。
香港保險業聯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是替在本港做生意的保險人與再保險人推進共同利益;其使命宣言提到兩件事:向港人推廣保險,並促使會員守住最高的道德與專業水平,藉此提升消費者對業界的信心。它在1993年1月設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過去身兼兩職:替保險代理人及其負責人、業務代表辦理登記,以及依《保險代理管理守則》受理針對這些人的投訴。該委員會自2019年9月23日起不再執行規管職能。
香港保險顧問聯會1993年2月成立,昔日對旗下經紀會員行使自律規管,此職能隨新制度在2019年9月23日生效而終止。現時它定期與保監局溝通,以代表經紀業界的專業團體身分,靠服務台替會員解決合規疑問、推動業界專業水平、就影響本地經紀行業的政策提意見,並提供培訓。
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成立於1988年1月29日,同屬替經紀會員提供規管服務的自律機構。保監局接手後,它繼續與保監局對接、代表經紀會員,協助他們遵從保險法規、化解經紀遇到的難題,並定期通報行業走勢與市場變化,同樣提供政策建議與培訓。
概念邊界
三者現在都不再是規管機構,只是代表業界的專業團體,發牌與紀律處分權已全歸保監局;答題時不可把它們當成現行的監管方。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是香港保險業聯會旗下的自我規管團體,不是與聯會並列的第四個機構。聯會本身的角色是推廣業界共同利益與道德專業水平,與其屬下委員會昔日的登記及投訴職能要分開記。
案例
一名保險經紀在2019年9月23日之前,其註冊與操守事宜由所屬自律規管機構處理;轉制後,發牌與操守一律歸保監局管。他在新制下碰到合規疑問,可向香港保險顧問聯會的服務台求助,或參加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辦的培訓,掌握市場與行業動向。但若有人投訴他違規,處理的不再是這兩個團體,而是保監局。此例分清了「業界支援」與「法定規管」兩種角色。
常見考法
①問保監局接管監管職能的確切日期(2019年9月23日);②問三個前自律規管機構的名稱,以及哪一個是由香港保險業聯會設立;③考成立時間: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1993年1月、香港保險顧問聯會1993年2月、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1988年1月29日;④問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昔日的雙重角色及所依據的《保險代理管理守則》;⑤情境題問現時三者還能提供甚麼、已不能做甚麼。
易錯
①把香港保險業聯會本身當成三個自律規管機構之一,正確答案是它設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②兩個1993年成立的機構月份記反;③誤以為轉制後這些團體仍可受理對中介人的投訴;④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的成立年份誤記為1993年;⑤忽略聯會使命宣言中「提升消費者信心」這一層。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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