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繁體:責任保險 · 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Liability Insurance · 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定义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同时承保受保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董事或高管以该身份作出的「错误行为」而须支付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详解
保单以公司连同其董事、高管同为被保险人;会提告的多是股东、雇员、客户与债权人。董事或高管被指以该职务身份做错事时,当事人与公司都可能被带上民事以至刑事法庭。即使章程细则已承诺为他们在正式职务上招致的损失兜底,仍宜把保单扩展至各人的个别利益。市场上没有统一格式,各保单只是遵循同一套基本原理。
保障的是就「错误行为」须付的损害赔偿责任,公司自身的责任一般一并承保。错误行为按保单定义而定,常见有疏于作为、失职、以受托人身份违反信托、逾越权限的授权保证(令人误以为有代理权)、错误陈述及误导性陈述。有保单把全体雇员列作「被保险人」,用于骚扰、歧视或错误终止雇佣一类申索。己方抗辩与胜诉第三者的法律开支亦可赔,总责任限额是否涵盖讼费视保单而定。
除外责任须逐条记:污染沾污;无权享有的个人收益或好处;索偿者本人的不诚实或诈骗,但成功抗辩该等指称的费用一般仍赔;被指违反专业责任(归专业弥偿);担保或保证下的责任,获授权保证除外;起保时已知或理应知悉的情况;罚款、罚金及惩罚性、惩戒性、非补偿性赔偿,惟诽谤(永久形式或短暂形式)的惩罚性、惩戒性赔偿例外;指明地区以外的活动及司法管辖限制;第三者人身伤亡与实物损毁(属公众责任风险);合约附加责任;战争、核风险等标准除外。免赔额多按每名受保董事高管计,另设一项涵盖保险期内所有申索的总免赔额。
保费通常固定收取;承保基础是索偿申报,故董事离任后、公司停业解散或被接管后,旧日错误行为的后续保障须另作安排。
概念边界
D&O 的核心是管治层面的「错误行为」责任,而非人身伤亡或实物损毁——第三者身体受伤及第三者实物损失或损害属公众责任风险,明文除外;被指称违反专业责任亦除外,归专业弥偿保单。它也不同于公司为员工购买的责任险:仅当董事高管以其正式身份行事时触发,个人不当得利与本人的不诚实、诈骗均在保障之外(惟成功辩护费用一般仍受保)。
案例
某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指称董事会在收购公告中作出误导性陈述,令股东蒙受损失,遂向公司及数名董事提出民事诉讼。误导性陈述属保单定义的「错误行为」,公司与涉事董事的赔偿责任及双方法律开支可按 D&O 保单处理,先扣每名受保董事各自的免赔额,并受总责任限额及总免赔额约束。若诉讼同时指称某董事诈骗,该部分申索属除外;但若该董事最终成功抗辩诈骗指称,其辩护费用一般仍可获赔。由于采用索偿申报方式,该董事其后离职,须另行安排保障以应对离任后才提出的旧事申索。
常见考法
①「错误行为」定义所涵盖项目的多陈述组合题;②除外责任辨析,尤其个人收益、已知悉情况、违反专业责任、公众责任风险四项;③两个例外的记忆点——成功辩护不诚实指称的费用受保、诽谤的惩罚性赔偿可赔;④保费基础(固定保费)与专业弥偿、公众责任的可调整保费对比;⑤索偿申报方式带来的离职董事与公司停业后的续保安排。
易错
①以为不诚实、诈骗一律不赔,忽略成功辩护费用一般受保;②以为罚款与惩罚性赔偿完全不赔,忘记诽谤类惩罚性/惩戒性赔偿的例外;③把第三者身体受伤及实物损毁当作 D&O 承保,实为公众责任风险除外;④误记保费为可调整,其实通常是固定保费;⑤忽略免赔额按每名受保董事高管适用,另加一项总免赔额;⑥漏记违反获授权保证属承保的「错误行为」,而担保或保证责任除外(获授权保证例外)。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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