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保单及一篮子保单 · 家居保险
繁體:組合保單及一籃子保單 · 家居保險Combined Policy and Package Policy · Household Insurance
定义
家居保险是承保被保险人的建筑物及/或家居物件的私人险种,属最古老的一篮子保单形式,同时兼含财产、责任、人身及经济权益保障。
详解
保障可按权益分为三种买法:①纯建筑物保险保障;②纯家居物件保险保障;③建筑物及家居物件保险保障,业主与占用人各自的权益都可以受保。承保基础不是「指明危险」就是「全险」,惯例是建筑物倾向指明危险、家居物件倾向全险;若属全险,则除非损失的原因或形式被具体除外,否则财产的全部损失或损害都在保障之内。
指明危险的建筑物保障由火灾起步,再延伸至火险中大部分甚至全部可保的附加危险(如风暴/旋风、地震、爆炸、动物或被汽车碰撞等),并另加盗窃引起的损失或损害。家居物件包括属于被保险人或与其永久同住家庭成员的物件;同住家庭佣人的财产若无其他保单承保亦受保;部分保险人对衣服、鞋类以外的家居物件提供以新代旧。其余保障还有:暂时迁移但仍放在指明地域范围内处所的物件、送往新居途中的物件、杂项财产(钥匙遗失或被盗而换锁、雪柜故障导致冷藏食物变质需重置)、恢复受损建筑物所需的建筑师及测量师费用、住宿/租金(属经济权益保险)、第三者法律责任(含作为建筑物公用部分部分拥有人的责任)、火灾或死于盗贼之手的人身意外一笔过给付,以及免费转介开锁、水管、电气、冷气维修等服务。
主要除外与限制:战争暴乱及类似风险、核风险、后果损失(住宿/租金除外)、处所连续空置超过例如30天会暂停承保盗窃及洗衣机漏水一类(且须就预见的超过约30天空置期书面通知保险人)、保单自负额(风暴等危险常设自负额,全险财产保障则一律设自负额,自愿性自负额可获保费折扣),以及比例分摊条件。
保费传统上按建筑物价值(不含地基及土地价值)及/或家居物件价值,以每百元或每千元费率计算,家居物件费率高于建筑物费率;现今多数保险人改为预设标准责任限额、按受保单位总建筑面积计费,并可加费调高指定项目限额。
概念边界
家居保险与商业组合保单同属多险种一张保单,但它是「一篮子」形式,保额/责任限额与保障范围预先设定;组合保单则逐个部分独立核保及厘定费率。比例分摊条件只在按被保险人自选保额计费时才出现,若保单设的是责任限额且按建筑面积计费,就没有比例分摊,赔付以适用责任限额为限。后果损失原则上不保,只有住宿/租金一项属例外。
案例
某单位业主自住,投保建筑物及家居物件保险保障,家居物件部分按自选保额投保。厨房失火,住宅一段时间不能居住。保险人赔付建筑物及物件损失、恢复原状的建筑师及测量师费用,并按住宿保障弥偿其入住替代住宿的开支。惟核算时发现,损失发生时家居物件保额只相当于受险价值的80%,按比例分摊条件,物件部分的赔款只限于损失的80%,且不得高于保额。若该被保险人当初选的是设有标准责任限额、按建筑面积计费的家居物件保障,则不会有此比例扣减,赔付以适用责任限额为上限。
常见考法
①辨认三种购买形式,以及「建筑物倾向指明危险、家居物件倾向全险」的对应;②问哪一项不属家居保险保障(后果损失、战争、核风险);③空置约30天的暂停承保与书面通知;④比例分摊条件的计算题与「何时不适用」的情境判断;⑤保费基准的新旧对比(价值费率 vs 建筑面积+责任限额);⑥人身意外给付只在火灾或死于盗贼之手时触发。
易错
一是把住宿/租金当成不保的后果损失,实际是后果损失除外的唯一例外;二是记反建筑物与家居物件的费率高低(物件费率较高)与承保基础;三是以为所有危险都设自负额,其实是全险财产保障一律设,指明危险中只有风暴等「很可能」设;四是忽略同住家庭佣人的财产须在「无其他保单承保」时才受保;五是把比例分摊条件套到按建筑面积计费的保单上。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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