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例、守则及指引 · 三间前自律规管机构
繁體:保險法例、守則及指引 · 三間前自律規管機構Insurance Legislation, Codes and Guidelines · Three Former Self-Regulatory Bodies
定义
指2019年9月23日保监局接手中介人监管之前,曾行使自律规管职能的三方:香港保险业联会设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与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详解
关键日期是2019年9月23日:由这天起,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工作由保监局承接。被接管的三方是香港保险业联会(HKFI)设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IARB)、香港保险顾问联会(CIB)、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PIBA)。
香港保险业联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替在本港做生意的保险人与再保险人推进共同利益;其使命宣言提到两件事:向港人推广保险,并促使会员守住最高的道德与专业水平,藉此提升消费者对业界的信心。它在1993年1月设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过去身兼两职:替保险代理人及其负责人、业务代表办理登记,以及依《保险代理管理守则》受理针对这些人的投诉。该委员会自2019年9月23日起不再执行规管职能。
香港保险顾问联会1993年2月成立,昔日对旗下经纪会员行使自律规管,此职能随新制度在2019年9月23日生效而终止。现时它定期与保监局沟通,以代表经纪业界的专业团体身分,靠服务台替会员解决合规疑问、推动业界专业水平、就影响本地经纪行业的政策提意见,并提供培训。
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成立于1988年1月29日,同属替经纪会员提供规管服务的自律机构。保监局接手后,它继续与保监局对接、代表经纪会员,协助他们遵从保险法规、化解经纪遇到的难题,并定期通报行业走势与市场变化,同样提供政策建议与培训。
概念边界
三者现在都不再是规管机构,只是代表业界的专业团体,发牌与纪律处分权已全归保监局;答题时不可把它们当成现行的监管方。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是香港保险业联会旗下的自我规管团体,不是与联会并列的第四个机构。联会本身的角色是推广业界共同利益与道德专业水平,与其属下委员会昔日的登记及投诉职能要分开记。
案例
一名保险经纪在2019年9月23日之前,其注册与操守事宜由所属自律规管机构处理;转制后,发牌与操守一律归保监局管。他在新制下碰到合规疑问,可向香港保险顾问联会的服务台求助,或参加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办的培训,掌握市场与行业动向。但若有人投诉他违规,处理的不再是这两个团体,而是保监局。此例分清了「业界支援」与「法定规管」两种角色。
常见考法
①问保监局接管监管职能的确切日期(2019年9月23日);②问三个前自律规管机构的名称,以及哪一个是由香港保险业联会设立;③考成立时间: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1993年1月、香港保险顾问联会1993年2月、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1988年1月29日;④问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昔日的双重角色及所依据的《保险代理管理守则》;⑤情境题问现时三者还能提供什么、已不能做什么。
易错
①把香港保险业联会本身当成三个自律规管机构之一,正确答案是它设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②两个1993年成立的机构月份记反;③误以为转制后这些团体仍可受理对中介人的投诉;④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的成立年份误记为1993年;⑤忽略联会使命宣言中「提升消费者信心」这一层。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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