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 · 什么是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资金筹集
繁體: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 · 什麼是大規模毁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 What is Proliferation Financing
定义
简称武器扩散资金筹集,指在违反国家法律或国际义务的情况下,为核、化学或生物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相关材料的各种活动提供资金或金融服务。
详解
手册给的覆盖面相当宽。武器方面包括核、化学和生物三类,连同它们的运载工具与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还把用于非法用途的技术以及两用货品一并算进去。行为方面,从把武器造出来、买回来、持有、研发,到出口、转运、居中安排交易、运送、转让、囤积以至实际动用,都在范围之内。要留意门槛:只要提供的资金或金融服务当中有一部分用在上述环节,就足以构成,不需要全部资金都花在这些用途上。
香港以立法方式落实相关制度,主要有两条路径。其一是根据《联合国制裁条例》针对朝鲜与伊朗订立的规例,即《朝鲜规例》(第537AE章)和《伊朗规例》(第537BV章),把安理会决定的财政制裁在本地实施;违反当中的针对性财政制裁,最高判监7年,罚款没有上限。其二是《大规模毁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它管的是那些将会或可能协助发展、生产、取得或贮存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又或协助其投射工具的服务。
该条例第4条尤其值得记牢:任何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或怀疑某项服务可能牵涉大规模毁灭武器扩散,便不得提供。「提供服务」的定义极为宽阔,借出款项、以其他方式给予财政资助都包含在内,因此保险与金融安排同样可能落入规管。条例下罪行的最高刑罚同样是监禁7年及无上限罚款。
概念边界
它与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分界在于资助对象:这里指向大规模毁灭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后者指向恐怖组织或恐怖活动。它也不是洗钱——洗钱处理的是犯罪得益的来源伪装。另须留意第4条不要求「确知」,「有合理理由相信或怀疑」已足够;而「提供服务」并不限于买卖实物,出借款项亦算。
案例
一家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接获境外贸易公司投保,资料显示其业务涉及两用货品的转运,付款安排又经由与朝鲜有关连的中介账户进行。公司在客户尽职审查及制裁名单筛查时发现可能吻合,随即进行加强查核。若在有合理理由怀疑该服务可能牵涉武器扩散的情况下仍照办(包括借出款项或给予财政资助),即可能触犯《大规模毁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第4条,最高判监7年加无上限罚款;如怀疑涉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武器扩散资金筹集或违反制裁,应向联合财富情报组举报。
常见考法
①定义辨析,问涵盖哪三类武器、是否包括两用货品与技术、是否要求资金全数用于扩散;②法例对应,问针对朝鲜、伊朗的规例出自哪条主体条例,以及《大规模毁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第4条禁止什么;③数字,7年加无上限罚款,常与洗钱14年、恐怖分子资金筹集14年混排;④情境判断「有合理理由相信或怀疑」这一门槛。
易错
一是误以为必须全部资金用于武器扩散才算,手册明说只用了部分亦足够。二是忽略「提供服务」定义之广,借出款项与提供财政资助同样入罪,不限于实体货物买卖。三是把《联合国制裁条例》与《大规模毁灭武器(提供服务的管制)条例》的角色对调,或把7年错记成14年。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