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考派HK WisePrep
强积金 › 第 2 章 › 2.4 强积金法例、守则、指引及标准目录
2.4.4

强积金法例、守则、指引及标准 · 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的法例

繁體:強積金法例、守則、指引及標準 · 規管強積金中介人的法例MPF Legislation, Codes, Guidelines and Standards · Legislation on the Regulation of MPF Intermediaries

定义

指把强积金中介人纳入法定规管的法例安排;该法定规管制度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设立,用以加强对强积金计划销售及推销活动的规管。

看动画讲解两分钟内 · 在微信中打开

详解

这一节文字不多,考点集中在一个日期和一条因果链。

日期:把中介人纳入法定规管的制度,是在 2012 年 11 月 1 日设立的。年份、月份、日子都可能被拆开成选项,要连着记。

因果链:先有法定制度,销售与推销强积金计划的活动才受到统一的法定约束;约束到位,计划成员的利益才进一步获得保障。次序不能颠倒——保障成员利益是最终落点,加强规管销售推销才是手段;选项里若出现「提升基金回报」「保证累算权益不会下跌」之类,都不是手册的说法。

往上看,它与《强积金条例》的立法目的相呼应:条例本身已把与计划有关的销售、推销以及提供意见列为须予规管的事项,中介人法定制度正是这项目的的落实。往下看,受规管活动的界定、注册要求、操守要求、监管及纪律制裁权力等实体内容,研习手册放在第 7 章处理,本节只作定位交代。

可顺带记住前线分工:以银行为核心业务的注册中介人,由金融管理专员负责监督和调查;以保险为核心业务的,则由保监局负责。积金局亦与金融管理专员、保监局及证监会订立了关于规管注册计划受规管者的协议备忘录。

概念边界

本节讲的是中介人规管制度何时设立、法例上如何定位,不等于规管的实体内容(受规管活动界定、注册、操守、纪律制裁),那些属第 7 章。它也不同于对受托人的核准与规管:中介人做的是销售、推销及提供意见,受托人做的是按受信责任管理计划资产,两套制度对象与要求各异。此外这是法定制度,与制度设立之前的非法定安排有别。

案例

某银行的客户经理向客户介绍一个强积金计划的成分基金选择。由于中介人的法定规管制度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运作,这类销售及推销活动不再只受雇主内部规范约束,而须符合法定的注册与操守要求;因其核心业务在银行,合规情况由金融管理专员负责监督和调查。若他在推介时作出误导,投诉可循中介人规管制度处理,制度的最终落点正是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至于注册条件与纪律制裁的具体安排,要翻第 7 章。

常见考法

①日期题,直接问法定规管制度设立于哪年哪月哪日;②目的辨析,区分直接作用(加强规管销售及推销活动)与最终目的(进一步保障计划成员利益);③配对题,把核心业务在银行、在保险的中介人分别对应金融管理专员与保监局;④层级题,问中介人法定制度与《强积金条例》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

易错

最常见是日期记错,只记年份而漏掉 11 月 1 日,或与其他强积金年份混淆。其次是颠倒目的层次,把保障成员利益当手段、把规管销售推销当结果。第三是把规管范围夸大成规管基金表现或投资回报。第四是误以为中介人一律由证监会或积金局直接监督,忽略按核心业务划分前线监督的安排。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港考派微信小程序码,微信扫码即可打开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
读完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在微信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