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擔 · 比率之數
简体:分担 · 比率之数Contribution · Rateable Proportions
定義
比率之數是指分擔適用時,某一位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損失最終應負擔的那個份額,各保險人份額相加等於損失的百分之一百。
詳解
當分擔成立,多家保險人須共同承擔同一損失,每家最終實際負擔的比例就叫該保險人的「比率之數」。由於損失只有一個,所有相關保險人的比率之數之和必然等於一,也就是被保險人損失的百分之一百;換言之,無論怎樣分攤,被保險人所得始終以其損失(彌償程度)為限,不會因保險人多而增加。
計算比率之數的方法不止一種,手冊明確指出,作為保險中介人並不一定要熟悉這些計算方法。理由很實際:顧客最終就損失可獲得多少賠償,並不取決於所採用的分擔方法。分擔方法只影響賠款在保險人之間如何切分,不影響切出來的總額。
因此中介人在實務上要向客戶傳達的重點是:重複保險不會帶來額外賠償,只會帶來保費上的浪費與理賠上的手續麻煩;至於甲賠多少、乙賠多少,是保險人之間按比率之數處理的內部事宜。當保單載有比率之數條款時,這個份額才會直接影響被保險人向單一保險人可取得的金額。
概念邊界
比率之數是「保險人之間的分攤比例」,不是「被保險人可獲賠的比例」;它也不等於保額比例本身,因為可用不同方法計算。它與保單裡的比率之數條款要分開:前者是分擔成立後的結果概念,後者是把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責任限於該份額的保單條文。比率之數不適用於非彌償性保險。
案例
假設一批家居財物同時受兩份火險單保障,火災損失二十萬元。經確認兩份保單都承保同一權益、同一危險、同一標的且都須對該損失負責,分擔成立。保險人甲與乙各自的比率之數分別為四分之一與四分之三,相加正好是一,即二十萬元的全部。無論採用哪一種計算方法,被保險人最終取得的仍是二十萬元彌償,不會變成二十五萬或四十萬。中介人若被客戶追問「用哪種方法對我更有利」,正確的答覆是:分攤方法只決定甲乙各付多少,不影響客戶能拿到的總額。
常見考法
①直接考「比率之數」的定義;②考各保險人比率之數之和等於一(100%)這一結論;③考手冊的立場,即中介人不必熟悉計算方法,因為客戶最終獲賠額與所用分擔方法無關;④以數字情境給出兩家保險人的份額,要求判斷被保險人的總獲賠額是否改變;⑤與比率之數條款的效果混合出題。
易錯
最易錯的是以為不同的分擔計算方法會令被保險人多拿或少拿賠款——手冊明確否定。其次是把比率之數之和誤答為大於一或與保額總和掛鈎。還有考生把「比率之數」與「比率之數條款」當成同一樣東西,前者是分攤份額,後者是限制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責任的保單條文。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微信掃碼打開小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