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考派HK WisePrep
卷三 › 第 3 章 › 3.2 意外保险利益目录
3.2

意外保险利益

繁體:意外保險利益Accident Benefits

定义

本节讲以意外身体受伤为触发的两类附约:一类在意外致死或丧失肢体、视力时于基本保额外另付一笔,另一类以利益给付表分级赔付并加设多种津贴。

看动画讲解两分钟内 · 在微信中打开

详解

结构上可看成「粗线条」与「细分格」两层。

粗线条是AD&D。它多以一份附约合并推出,可挂在任何种类的寿险保单上,内里其实两块:意外死亡部分,额外付一笔与基本保额相等的钱,但门槛有二,死因须直接来自该次意外身体受伤而不掺杂别的原因,且要在受伤后一年之内身故;丧失肢体部分,任何两肢或双目失明按等同意外死亡保险金的金额赔付,单肢、单目或其他较轻的指明受伤则按规定比率给较低金额,同一次意外若既断肢又致死,只赔其中一项。

细分格是其他意外保险利益。它把赔付切得更细:给付表由死亡赔保额100%排到较轻伤残细表,从失去大拇指或食指一路排到失去一个手指关节;表外再加津贴式保障——严重烧伤须第三级或以上,每周津贴最长52周,住院津贴上限1,000日;另设加倍条款,受伤发生于乘搭一般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或公共场所失火时各项利益与津贴加倍,唯住院津贴除外。

两块的共同底盘是除外责任,沿用人身意外那套写法:蓄意自伤、战争、从事违法活动期间受伤。AD&D另有航空一项而购票乘客不受限;其他意外利益另加疾病(除非源于意外事故)、分娩怀孕及危险运动。温书次序建议先理顺「赔不赔、赔哪一档、赔多少」,再回头背数字与例外。

概念边界

本节只管意外造成的后果,与3.1残疾附约可因疾病触发不同;其他意外利益的每周津贴虽按期发放,触发条件仍是意外受伤,并非以完全伤残定义为基础。给付一律在基本保额之上另加,不属3.3的预支保额,亦不涉及保费豁免。本节的自杀写在附约除外责任里且不设年限,与4.12基本保单的自杀条款分属两处。

案例

一位客户的寿险同时挂了AD&D与其他意外保险利益两份附约。他乘巴士途中遇碰撞,右手食指不保,并住院数日。食指一项在较轻伤残细表内,按表列比率赔;住院日数另按日给津贴;因受伤发生在一般公共交通工具上,各项利益加倍,独住院津贴不在加倍之列。若他其后因同一意外于三个月内不治,死亡与该次受伤有直接因果、无其他原因介入,又在一年之内,AD&D便在基本保额之外再付一笔相等金额;不过同一意外的断肢与死亡只能取其一。倘若他当日是无牌驾驶,或正参与保单所界定的危险运动,整宗索偿都会被除外责任挡下。

常见考法

命题重心在数字与例外:意外死亡须于受伤后一年内发生、每周津贴52周、住院津贴1,000日、死亡赔保额100%、烧伤须第三级或以上;加倍条款的两种触发场合,以及住院津贴这个唯一不加倍项;航空除外对购票乘客不适用。另常考「双倍赔偿」这个叫法与弥偿原则的技术性矛盾、近因在此类附约的分量、丧失肢体的赔付层级与择一规则。题型以情境判断与多陈述组合为主。

易错

跨点易错:见到公共交通工具受伤就一律翻倍,忘了住院津贴是唯一不跟随加倍的一项;52周与1,000日调转,或错记成52日、1,000周;以为断肢与死亡可两笔同收;把「一年之内」缩成一个月甚至当作没有时限;忘记购票乘客不受航空除外责任约束;一见「疾病」二字即断定不赔,其实源自意外事故的疾病仍在保障之内;把附约里不设年限的自杀除外,与基本保单设有期限的自杀条款混作一谈。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港考派微信小程序码,微信扫码即可打开微信扫码打开小程序
读完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在微信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