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事宜 · 保險中的「公平」歧視
简体:平等机会事宜 · 保险中的「公平」歧视Issues Regarding Equal Opportunity · 'Fair' Discrimination in Insurance
定義
指保險人依據可靠來源的精算或其他數據、並在該數據下屬合理的差別對待,屬首三條反歧視條例允許的正當區分。
詳解
反歧視法並不要求保險人對所有投保人一視同仁。《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三條條例各自載有一項內容相同的條文:就保險而言,某項待遇若同時符合兩個條件,即不構成違法。①該待遇是參照來自可合理依據來源的精算數據或其他數據而給予;②按該等數據及任何其他相關因素衡量,該待遇屬合理。兩個條件是並存的:光有數據但結果明顯不合比例,或只憑「行內慣例」而無數據支持,都過不了關。注意《種族歧視條例》不設這項豁免。
手冊給出的正當例子有兩類。人壽保險方面:受保人的估計壽命對保費影響極大,統計上女性平均較男性長壽,因此保險人可能對同齡、同健康狀況的女性收取較男性低的人壽保費,理由是保單利益平均較遲給付,且預期收取的保費次數較多;反過來,在年金上則可能向男性給付較高的年金款額,因為向男性給付的次數平均較少。人身意外保險方面:視力受損或另有嚴重健康問題等身體殘疾人士,所呈現的風險可能與非殘疾人士明顯不同,這種差異可以大到令保險人拒絕承保,或改為加設不同的承保措施,例如收取較高保費、附加保單限制等。
概念邊界
公平歧視與不公平歧視的分界,在於是否有可靠來源的數據支持且結果合理;憑偏見、印象或刻板成見作出的區分即使外形相似,也落入7.3.3。此外,本處講的是承保上的差別對待,不包括聘任、升遷等僱傭層面的做法,後者沒有豁免可言。也要留意豁免只適用於首三條條例,種族不在其內。
案例
一名視力嚴重受損的客戶向持牌保險代理人查詢人身意外保險。核保部參考可靠來源的數據後認為,其意外風險與視力正常人士明顯不同,於是提出兩個選擇:收取較高保費,或在保單上附加限制;若風險仍無法接受,則可拒絕承保。只要該決定是依據可靠來源的精算或其他數據,並按數據及其他相關因素屬合理,就符合《殘疾歧視條例》的保險條文。相反,若核保只寫「有殘疾即不受保」而無任何數據支持,便難以站得住腳。
常見考法
①問豁免的兩項條件(數據來源可靠+結果合理),要求判斷只滿足其一是否足夠;②問哪一條條例沒有該豁免(種族);③給出人壽保費女性較低、年金男性較高的情境,問其理據是否正當及原因;④人身意外保險中殘疾人士的處理方式(拒保或加設承保措施);⑤把公平與不公平例子混排,要求分辨。
易錯
最易錯的是把年金與人壽保險的方向弄反:人壽保費女性較低,而年金給付則男性較高,因為向男性給付的次數平均較少。其次是只記「有數據即可」,漏掉必須同時屬合理。還有考生以為殘疾人士只能加保費不能拒保,其實手冊明言差異可大至拒絕承保。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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