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法 · 代理人对委托人的责任
繁體:代理法 · 代理人對委託人的責任The Law of Agency · Duties Owed by Agent to Principal
定义
代理人对委托人负有的五项基本责任:遵从指示、亲自执行、应有的谨慎及技巧、忠心与诚信,以及报账。
详解
第一项是遵从。代理人须毫无保留或尽最大可能,遵行委托人合法地发出的所有指示;注意限定词是「合法地」,不合法的指示不在此列。
第二项是亲自执行。代理人不得把取得的代理权和承担的职责下放给他人(分代理人),除非他本身持有这样做的权限。换言之,转授并非绝对禁止,而是要有授权。
第三项是应有的谨慎及技巧。法律并不要求完美,一般只要求代理人在履行职责时表现出一切理当期望的技术与努力。这一项有双向效果:一方面,委托人会受代理人欠缺谨慎的行为所约束;另一方面,委托人可就该欠缺谨慎所引致的损失,反过来向代理人要求赔偿。
第四项是忠心与诚信。代理人的忠诚与诚信义务受几项严格的法则规范,手册点名其中之一是无冲突法则,即不得让自身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
第五项是报账。代理人须就代表委托人收取的金钱或其他物件报账,并须为其代理活动保存足够的记录。这一项在保险实务上直接对应代收保费与业务记录的处理。
应试时把五项按「遵从、亲自执行、谨慎技巧、忠诚、报账」顺序记诵,并记住每项的例外或限定语。
概念边界
这五项是代理人「对委托人」的责任,方向不能反:报酬、偿还费用、以及违反责任时可被追究,属于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责任。它也不同于中介人对保单持有人的责任,后者的对手方是客户而非委托人。此外,谨慎及技巧只要求合理水平,不要求完美,故不是无过错责任。
案例
某持牌保险代理人获保险人授权招揽业务并代收保费。他把部分客户交由未获授权的助手跟进,违反亲自执行的责任;又因粗心把客户提供的资料填错,令保险人在承保时判断出错——保险人一方面要受这项欠缺谨慎的行为约束,另一方面可就因此蒙受的损失向该代理人追偿。及后他未能就代收的保费清楚交代,也没有保存足够的代理活动记录,则同时违反报账的责任。若他把生意引导至对自己更有利而非对保险人有利的安排,则触碰忠心与诚信项下的无冲突法则。
常见考法
①五项责任的清单式辨认,题目给出四个选项要求挑出「不属于」代理人对委托人的责任(常混入报酬或偿还开支);②例外考法,问代理人可否转授职责,答案是有权限时可以;③标准考法,问谨慎及技巧的要求是否为完美;④情境判断,给一段中介人行为,问违反了哪一项;⑤方向题,问某责任是谁欠谁的。
易错
最易错的是方向搞反,把「支付佣金」「偿还合理开支」当成代理人的责任。其次是把亲自执行读成绝对禁止转授,忽略「除非具有权限」。第三是忘记谨慎不足的双向后果:委托人受约束在先,向代理人追偿在后。还有考生只记得四项,漏掉报账与保存足够记录。
容易混淆
练这个知识点的题
题库里有对应这一点的题目,答后即看解析;还有一段两分钟内的动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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