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的種類
简体:保险业务的种类Types of Insurance Business
定義
本節講香港保險業務的三套分類體系——法定、實務、學術,以及作為保險人正常經營活動的再保險(分出與分入),說明各套分類的目的、劃分標準與彼此關係。
詳解
本節的主線是一句話:同一份保單,可以同時有三個「身分」,因為切法不同、用途不同。
第一條線是「誰在分、為什麼分」。法定分類由《保險業條例》附表1訂立,服務於保監局的授權與監察,長期九類用字母A至I,一般十七類用數字1至17,保險人是按類別獲准經營的,所以這套編號有法律效力。實務分類由保險人自己訂,目的是內部管理,並無統一格式,可按業務類型(英國形式/美國形式)、按業務來源(代理人、經紀、直接來自公眾)、按客戶類型(個人保險/商業保險)三種典型做法去切,且可並用。學術分類為學術研習及專業考試而設,按保險標的或功能分人身、財產、責任、經濟權益四類,同時也是中介人替客戶做保障檢視的現成清單。
第二條線是「三套分類互不對應」。僱員補償在法定分類下屬第13類一般法律責任,在學術分類下叫責任保險,在實務上可能坐在「意外部」、走經紀渠道、算商業保險。歸類題的關鍵,是先認清題目問的是哪一套體系。
第三條線是再保險。它不是附表1裏的獨立類別,而是保險人的正常經營活動:向外買保障叫分出,替同業承保叫分入,只做再保險的稱專業再保險人。這一點又與下一節的行業規模統計接上——獲授權保險人數目裏,包括專業再保險人。
概念邊界
本節只談業務怎麼分類和再保險的方向,不談市場有多大。獲授權保險人數目、持牌中介人數目、受聘人數、保費收入屬5.2行業規模;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與中介人角色分別在5.3、5.4。授權本身的法律要求與發牌程序屬第六章,本節只借用「法定分類是授權與監察的依據」這一點。
案例
一家在香港獲授權的保險人承保一批貨倉火險與客戶的車隊保障。在法定分類下,它須持有第8類火災及自然力量、第3類陸上車輛與第10類汽車方面的法律責任的授權;在學術分類下,貨倉與車身屬財產保險,第三者部分屬責任保險;在內部實務上,這些保單坐在「火險組」和「意外組」,同時按經紀渠道、商業保險兩個維度入賬。為免單一大火的賠付超出承受能力,公司又就火險組合向海外再保險人安排保障,這是分出再保險;同年它接受同業轉出的船舶風險,則記作分入再保險。一份業務,三套分類加一層再保險安排,全部同時成立。
常見考法
本節是第五章的高頻出題區,題量以法定分類與學術分類歸類題為主。常見形式:給一個險種問屬哪一類別或哪一編號;給情境判斷屬法定、實務還是學術分類;問某套分類的目的;問再保險分出與分入的方向。多陳述組合題喜歡把三套分類的名詞交叉混編作干擾,務必先辨明體系再辨明類別。
易錯
最易混的是名稱相近而體系不同:人身保險(學術,按標的)與個人保險(實務,按客戶類型);D類永久健康(長期)與第2類疾病(一般)。其次是把三套分類當成一一對應,尤其僱員補償——法定第13類、學術責任保險,切勿歸入意外或財產。再者是誤以為保險人照法定類別設部門,或以為再保險是附表1裏的一類業務。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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