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的種類 · 再保險
简体:保险业务的种类 · 再保险Types of Insurance Business · Reinsurance
定義
指再保險人為保險人提供保險保障的安排,屬保險人的正常經營活動,按方向可分為分出再保險與分入再保險兩種。
詳解
再保險的基本圖像很簡單:再保險人承保保險人。手冊明確指出這是極為正常的事,而且對保險行業整體的利益也十分重要,並在此處標註參見後文6.1.1e。對保險人來說,安排再保險是日常經營的一部分,而不是遇到特殊情況才動用的例外手段。
按業務流向分為兩類:
①分出再保險:保險人就自己承保的風險,再向其他保險人或再保險人購買保險,把風險的一部分轉出去;
②分入再保險:保險人反過來擔任再保險人的角色,承保一些已經由其他保險人或再保險人承保的風險,即把同業轉出的風險接進來。
可見兩者的分別只在於該保險人在這筆交易中站在買方還是賣方的位置。同一家保險人完全可以同時有兩個方向的業務:一邊把自身部分風險分出,一邊又接受同業分入的風險。
手冊還給出一個專門稱謂:那些把業務局限於再保險的保險人,有時稱為專業再保險人。這個稱謂在講行業規模時也要用到——手冊在列舉可探討的四個統計標題時,第一項就是獲授權的保險人數目,並註明包括那些屬於專業再保險人的保險人。
概念邊界
再保險的合約雙方是保險人與再保險人,與原保單持有人之間並無合約關係,它不是替保單持有人多加一層保障。分出與分入的分界,只看該保險人在該筆交易中是購買保障還是提供保障,與業務屬長期還是一般無關。專業再保險人指業務只限於再保險者,與兼營直接業務、同時接受分入的保險人不同。
案例
一家在香港獲授權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承保了一批大額貨倉的火險。為免單一大火造成的賠付超出自身承受能力,它就這組風險向海外再保險人安排保障,這是分出再保險。同一年,該公司的核保部門又接受了另一家同業轉出的船舶保險風險的一部分,在自己賬上,這筆業務屬分入再保險。至於那家只承接同業風險、從不直接向公眾銷售保單的海外機構,就是手冊所說的專業再保險人;在統計香港獲授權保險人數目時,這類保險人也計算在內。
常見考法
①分出與分入的定義辨析,給出情境要求判斷屬哪一種;②問「專業再保險人」的含義;③問再保險在行業中的定位(正常活動,對行業整體利益重要);④與行業規模統計結合,問獲授權保險人數目是否包括專業再保險人;⑤多陳述組合題,把直接保險的概念混入作干擾。
易錯
最常見是把方向記反:分出是自己去買保障,分入是自己充當再保險人。其次誤以為再保險屬特殊安排,實際上是保險人的正常活動。也有考生以為專業再保險人不計入獲授權保險人,其實統計時包括在內。另要注意再保險不改變原保單持有人向自己保險人索償的權利。
容易混淆
練這個知識點的題
題庫裏有對應這一點的題目,答後即看解析;還有一段兩分鐘內的動畫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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